合肥高科(43071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董事会通过修订《防范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制度适用与定义 - 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4]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5] 防范措施 - 公司应防范关联方占用资金等,不得为其垫支费用等[6] 责任与处理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10]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将受处分[1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