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科(43071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合肥高科合肥高科(BJ:430718)2025-08-28 00:00

募集资金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募集资金项目论证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1]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并2日内公告[13][18] - 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并2日内公告[15][16] 三方协议管理 - 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协议并2日内公告,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8][9] 资金存放与使用 - 资金存专户,多融资分别设专户,不得挪作他用[8] - 自筹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到位6个月内置换[1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年报披露,超标准按规定审议[18]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意见及股东会审议披露[20] - 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董事会决议[21] 募投项目延期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意见并披露原因[22] 资金监督检查 - 财务建台账,内审半年检查,董事会半年核查,保荐或独董半年核查[24][25]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出具鉴证报告[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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