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生物(8397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3.0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839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3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北京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