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会议6票同意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0票反对和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3] 定期报告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1][12] - 与北交所预约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变更需按规定申请办理手续[16] 财务报告审计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须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变更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送股、分红审计要求 - 拟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依据的中期或季度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12] 业绩快报与预告 - 业绩快报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同比增减变动达30%以上,应说明原因[13]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应预告情形,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13] - 业绩快报、预告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3] 定期报告审核流程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26]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27] 股东会通知 - 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或者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发通知[22]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公告[27] 关联交易 - 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总金额需就超出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5]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并披露[28]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应及时通知并披露相关情况[2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增减达5%整数倍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8] 资产抵押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等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应及时披露[30] 股份减持 - 拟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应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2] 担保事项披露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形应及时披露[30] 人员履职披露 - 董事等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应及时披露[30] 信息豁免披露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36]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6] - 拟披露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有关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信息可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37] 信息处理资料保存 - 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相关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38]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40]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泄露或利用该信息交易[40] 信息披露文件处理 - 信息披露文件需更正、补充、补发或澄清时,应发布相应公告[41] 报告编制分工 - 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各部门提供定期报告基础资料[4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编制完整定期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审核和董事会批准[42]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各部门提供资料[43] 文件保存期限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5] 信息披露平台 - 信息披露发布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平台,其他媒体刊载时间不得提前[47] 违规处分 - 因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53]
永顺生物(83972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