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生物(83972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25日公司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表决6同意0反对0弃权[3] 任职与离职 - 任职不符资格将解除职务,董事辞任、高管辞职生效时间有规定[8][9]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等离职情形及补选要求[10] 离职交接与股份限制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应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12]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追责与复核 - 发现未履约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直接损失[16]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