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本 - 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1686.7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31.5990万元[10] - 公司发起设立时总股本3000万股,由12名发起人认缴[19]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731.599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20] 股份认购 - 李永安认购股份480.00万股,占总股本16.00%[19] - 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450.00万股,占总股本15.00%[19] - 陈学民认购股份300.00万股,占总股本10.00%[19] - 徐维钰认购股份300.00万股,占总股本10.00%[19] - 任路认购股份270.00万股,占总股本9.00%[19] - 郑家通认购股份240.00万股,占总股本8.00%[19] 股份转让与注销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三种情形时,合计持有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因减少注册资本情形的,应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2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因与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的,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0] 董高股规定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30] 股东权利 - 股东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8] 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7]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9] -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9]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9]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75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9]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75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9]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5]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5]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7]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9] 会议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3]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69]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91]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93] 董事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106]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106]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107]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10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5]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7]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72]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4][195]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95]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9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97] 新股发行 - 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一般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章程另有规定或股东会决议除外[198]
德源药业(832735)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