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朗新材(836807)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奔朗新材奔朗新材(BJ:836807)2023-11-17 00:00

康达股会字[2023]第 0652 号 致: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