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数创(87280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曙光数创曙光数创(BJ:872808)2025-08-28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2] 任期与聘任 - 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12] - 公司应在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空缺时指定人员代行职责[16] 解聘与离职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辞职报告完成移交且公告披露后生效[14][17] 职责与权益 - 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有权了解财务和经营情况[20][21] 其他规定 - 制度与法律法规不符以其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