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数创(87280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需股东会审议[2]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由股东会审批[9] - 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审议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9] - 其余股东会审批担保事项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日内未还款,责任部门告知董事会办公室[1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披露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16] 合同管理 - 担保合同订立后,财务部门妥善保管合同文本[21] 债务管理 - 财务部门在债务到期前15日了解偿还安排[22] - 被担保人未还款,财务部门提供专项报告并披露信息[22] 特殊情况处理 - 互保对方有问题,财务部门报请董事会采取措施[22] - 法院受理破产且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财务部门提请公司参与分配[22] - 担保诉讼相关人员首个工作日报告[22] 保证责任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特定条件前不先行承担责任[23] 追偿披露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财务部门追偿并披露情况[23]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