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与股本 - 2022年9月30日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902万股,11月18日在北交所上市[6] - 注册资本20,000.0001万元[6] - 已发行股份数200,001股,全部为普通股[21]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沈卫东认购73.7669万股,持股比例40.982%[21] - 发起人吕天文认购27.6074万股,持股比例15.337%[21] - 发起人何继盛认购27.6074万股,持股比例15.337%[2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5种方式[24] 股份收购 - 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减少注册资本等6种情形除外[26]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8] 股份转让限制 - 控股股东等持有或控制的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31]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6] - 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贷款额累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30%的银行贷款事项[46] 担保事项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4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8] 交易事项审议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9] -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9]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57]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2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4]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113] 董事会审议事项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2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79]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9] - 现金分红单一年度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2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86] 其他规定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90]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95]
曙光数创(872808)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