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药装(83881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房华)
春光智能春光智能(BJ:838810)2024-11-27 00:00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任职资格需符合《公司法》等多项规定[2] 独立性判定 - 直接或间接持股超1%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在持股超5%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不良纪录情形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或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3] 其他限制条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 过往任职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超半数,不符合要求[4]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以外部门处罚,不符合要求[4] 承诺事项 - 任职后不符条件或资格将辞去职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