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康仪器(830879) -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调整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调整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GRANDWAY 国枫律证字[2022] AN276-2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Law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邮编: 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康仪器、基康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指 激励计划、本激 指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励计划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 股票期权、期权 指 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按照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份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 激励对象 指 I 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份期权的行为, 行权 在激励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 指 购买公司一定股份 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份的价格 行权价格 指 行权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份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指 公司激励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