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好医疗(872925)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要求,惠州 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丘 小乐、李忠轩、郑能恒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根据独立董事 向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结合其他相关资料,董事会就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形成如下结论: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有主要社会关系的人员未在公司 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 2025-026 (六)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