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机股份(833943)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1、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精控阀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控阀门")因 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以位于尚丰路 439 号的不动产 为其抵押担保(产权证号为:川(2024)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73756号和川(2024) 成都市不动产权第 0008154 号),同时公司在精控阀门的该项授信额度范围内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优机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机精密") 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在优机精密的该项授 信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业务为依据,不超过本次审议的 担保额度,具体条款以相关方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 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机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