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83695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选聘要求 - 选聘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前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5][6] - 改聘时新所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8] 选聘方式与程序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公开选聘应发布文件并公示结果[11] - 基本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资料等,聘期一年可续聘[12][13] 续聘与改聘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评价工作,否定则改聘[13] - 改聘需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通过并披露信息[15][16][19]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3][17]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修改实施规则相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