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新材(838971)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я 'e ii 事务 所 I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 上海 SHANGHAI ·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 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AN 致: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法律意见书 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法律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不对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授予价格、业绩考核指标等问题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 述时,本所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本所对这些数据、结 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天马新材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事 先书面许可,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3) -01-499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