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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轮胎(601163) -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三角轮胎三角轮胎(SH:601163)2025-10-12 16:30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提 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三角 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与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规定的义务,行使相应的职权,履行相应的职责,并获取 相应报酬。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及实际控制 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筹备组织董事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