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轮胎(601163) -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4][5]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18项[6][7] 关联交易审批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经程序披露[14] - 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披露报告并股东会审议[14] 关联担保资助 - 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需反担保[17]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参股公司资助经程序审议[18] 关联交易管理 - 业务部门办理关联交易事项及资金支付审批[1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合规管理、信息披露、清单更新[11] - 财务部门季度结束十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反馈情况[11] 关联交易期限 - 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不超额度[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20] 关联交易补救 - 关联交易未获事前批准已执行,60日内履行批准程序[24] 文件保管及时间定义 - 关联交易决策等文件保管期限为20年[29]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2个交易日内[2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实施,2024年4月26日旧制度终止[31] 关联人登记 - 该表用于关联人首次登记和变更登记[34] - “其他说明”栏关联法人填股权关系,自然人填职务或亲属关系[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