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轮胎(601163) -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薪酬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4]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1] - 会议召开前三日发通知,特殊情况可随时发[11]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3] - 会议记录等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5] 职责与运作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6] - 年报披露前考核上一年业绩并制订下一年薪酬方案[7] - 制定的高管相关体系与指标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9] 利害关系处理 - 董事会可撤销有利害关系委员参与表决的议案结果[16] - 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法定人数审议并决议议案[16]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全体委员就程序性问题决议,由董事会审议议案[16] - 会议记录及决议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16] 其他 - 议事规则所称高管包括总经理等[18]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按规定执行[19]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公司为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 - 日期为2025年10月12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