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轮胎(601163) -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4] 人员变动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任命新委员[7]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0] - 会议召开前三日发通知,特殊或紧急情况可随时发[11] 决议与记录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4] - 会议记录等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