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轮胎(601163) -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三角轮胎三角轮胎(SH:601163)2025-10-12 16:30

交易原则 - 公司参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从事投机交易,不得用募集资金[4] 套期保值业务 - 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对现货库存等进行套期保值[5]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3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股东会审议[8] 信息披露 - 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0] -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规定亏损情形,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情况[10] - 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披露定期报告时可结合被套期项目情况全面披露套期保值效果[10] 内部控制 - 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配备专业人员,制定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12] - 公司应针对各类期货和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设定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12] - 公司优先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代替保证金操作期货和衍生品交易[13] 风险处理 - 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出现重大风险等紧急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18] 业务流程 - 公司相关部门应跟踪期货和衍生品价格变化并评估风险敞口[14] - 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业务部门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经多部门会签,由董事长决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6] - 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事项进行一次检查[17] 报告内容 - 可行性分析报告应包括交易目的、品种、规模等内容及止损限额设定[18] 核算披露 - 公司按相关会计准则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核算和披露[21] 责任追究 - 违反规定开展交易或疏于管理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将被严肃处理[23] - 日常监管中上报虚假信息等相关责任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