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与股份 - 公司2016年7月14日核准发行20000万股普通股,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4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0000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0000万股[13] 股份相关规则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时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股东权益与权限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28][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4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74]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80] 各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1]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93] -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为五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担任召集人[93] 公司利润与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总额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之比不应低于10%[104]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须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7] 其他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96]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4]
三角轮胎(601163) -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