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轮胎(601163) -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 特定情形下公司30日内解除董高职务[5] - 董高辞任报告收到时生效[4] 股份转让 - 董高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9]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年减持不超25%[9] - 持股不超千股董高可一次全转[9] 其他规定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可15日申请复核[12]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等应继续履职[4] - 董高离职前完成交接并保密[7] - 离职董高忠实义务在一定期限内有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