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轮胎(601163) -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 息管理相关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汇总、报送等 工作。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 送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 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公司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及《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