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600157) -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制度修订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11日经董事会会议审议修订[1] 保密义务 - 董事和高管在特定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 - 外部信息使用人需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漏或利用未公开信息[2][3] 信息报送 - 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财务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2] - 报送信息需书面提醒并登记备案,拒绝无依据要求[2] 违规处理 - 信息泄露应通知公司,公司报告并公告,违规致损依法追责[3]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日起生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