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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盈科技(3010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显盈科技显盈科技(SZ:301067)2025-10-13 15: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5] 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临时提案与通知 - 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7] 会议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7]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累积投票制 - 控股股东权益股份超30%、拟选董事多于1人、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股东会选举董事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25]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 决议事项分类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以普通决议通过,增减注册资本等以特别决议通过[32][33]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9] 表决权限制 - 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超比例部分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 重大事项关注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关注[34] 特殊提案通过条件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部分还需经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4]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方案[35]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次日公告决议[35][36] 决议效力与撤销 - 决议内容违法无效,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决议[37] 规则定义与生效 - “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9][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