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盈科技(30106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相关股东及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6年[13]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3] - 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和依据[13]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公司应60日内补选[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18] - 特定事项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每季度至少开会一次[23][2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4][2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应制作会议和工作记录并保存十年[27][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2]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公司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3]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披露,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6][37] 制度相关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0]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