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光(002076) -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第60层 电话:020-89281168 传真:020-89285138 邮编:510623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相 关文件的原件或影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1、贵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刊载的《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称"《董事会决议公告》"); 2、贵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刊载的《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股东会通知》"); 3、股东名册、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