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审核通过,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1918.8098万元人民币[9] - 发起人折股后公司总股本为7500万元,每股面值1元[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19188098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权结构 - 万仁春持股1860.6750万股,持股比例为24.8090%[18] - 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13.7150万股,持股比例为9.5162%[18] - 深圳倍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13.7150万股,持股比例为9.5162%[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监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应书面请求说明目的,每次查阅期间不超1个工作日,每份账簿材料原则上只能查阅1次[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因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高违规致损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审计委员会成员违规则可请求董事会起诉[39]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98][99] - 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2] 利润分配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当年盈利等前提下无重大投资计划时,当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10%,近3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69] - 董事会制定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预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提交股东会审议,调整需详细论证原因[174][17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定[184][18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3]
威迈斯(688612)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