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橡胶(6011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提议需书面提交,董事长10日内召集[8][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10日和3日书面发出,紧急可口头通知[12] 会议变更规则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或提案,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需顺延或获董事认可[14] - 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4]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连续两次未出席建议撤换[15] - 表决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方式,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3] - 证券事务代表等收集表决票,董事会秘书监督统计结果[24] - 现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24]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等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2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过半数通过,关联担保等需三分之二以上[27]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会议可全程录音[30] - 会议记录含日期等内容,表决结果载明票数[31][32] - 董事会秘书可视需要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33]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书面说明,未签未说明视为同意[34] - 董事会秘书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5]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36]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