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阳谷华泰(3001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阳谷华泰阳谷华泰(SZ:300121)2025-10-13 18:31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董事一致。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务。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方式民主选 举或更换。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 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