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情况发生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4][5] 股份变动报告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司并公告[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 上市满一年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 75%自动锁定[14]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新增股份按 100%自动锁定[1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 25%[1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一年度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过出方、过入方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7] 增持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应遵守相关规定并履行披露义务,披露增持计划需承诺实施期限内完成且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17]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10] -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制度,公司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19] -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9] -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禁止买卖期间买卖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造成损失追究赔偿责任[19] - 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9] -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 记录与披露 - 公司对违反制度行为及处理情况完整记录,按规定报告或披露[20]
阳谷华泰(30012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