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30012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 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 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