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300121)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子公司界定 - 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超50%、股权未超50%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董监高等高管需在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8] 财务管理 - 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会计制度[10]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或任免,更换需报告批准[10] - 子公司应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会计资料,接受公司委托审计[10] 经营规划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服从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13] - 子公司对外投资接受公司业务指导和监督[13] 交易审议 - 子公司特定交易事项按规定提交公司审议[14] 信息披露 - 子公司信息披露按公司制度执行,及时报送证券事务部[16] - 子公司及时报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16] 决策流程 - 子公司决策向公司汇报获批后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17] 报告提供 - 按季度和年度提供经营报告及财报,应临时要求也需提供[17][18]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子公司需配合并执行意见[20] 档案管理 - 建立母、子公司档案两级管理制度,子公司存档并报送母公司[22]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为准,与章程不一致以章程为准[24]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和修订权属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