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30012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阳谷华泰阳谷华泰(SZ:300121)2025-10-13 18: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3] -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担任候选人[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公司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独立董事被解除等情况,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6]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1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可自行召集[18] - 相关事项须经该会议审议[1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并披露[20]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1] - 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5]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5] - 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2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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