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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华泰(300121)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阳谷华泰阳谷华泰(SZ:300121)2025-10-13 18:31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山东阳谷华泰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 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 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 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即届中 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举的公 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注意,除董事会 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