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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3009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宁波方正宁波方正(SZ:300998)2025-10-13 18:3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 1 -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 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