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30099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法律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以及《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 年度审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