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30099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财务认定标准 - 财务报表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资产等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8] - 业绩预告差异认定含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及变动幅度超20%[10] - 业绩快报差异认定为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11] 责任追究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4] - 从重处理情形含主观因素及干扰调查等[15] - 从轻处理情形含阻止不良后果、主动纠正损失等[16] - 董事等出现追责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17] 适用范围与时间 - 制度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3] - 文档涉及公司时间为二零二五年十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