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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京 港(002040) -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港南京港(SZ:002040)2025-10-13 18:45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16.01.16 签署版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