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股份(603029) -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天鹅股份天鹅股份(SH:603029)2025-10-13 18:46

日常经营合同审议 - 购买原材料等日常经营合同,单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且超 5 亿元,由董事会审议[11] - 出售产品等日常经营合同,单笔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且超 5 亿元,由董事会审议[11] 交易审批 - 除特定项外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等,由董事会审批[11] - 除特定项外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等,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财务资助 - 财务资助交易提交董事会,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4] - 单笔财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等情形,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14]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5] 股权交易 - 购买或出售股权按股权变动比例计算指标适用相关规定[16] - 交易达标准,股权需提供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其他资产需评估报告[16] - 交易达标准且对方以非现金资产交易,应提供涉及资产审计或评估报告[16]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7] 重大交易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中,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超过”不包含本数[31]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与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3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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