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股份(603029) -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 | |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规范运 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公司应当指 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 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由董事会 秘书分管。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