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3月24日获批发行1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2,116,324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股本总额5000万元[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02,116,324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东与股权 - 发起人吴培生等6人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明确[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总数25%[2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8]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78]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1]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8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2]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2]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特定情形可不分配[113] - 满足条件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15]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24]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2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3]
三 力 士(002224) -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