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华(300395) -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菲利华菲利华(SZ:300395)2025-10-13 18:46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其他报告标准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3]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3] 关注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7] - 公司签署与日常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期末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关注[18] 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秘书,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2]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24]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报告义务人签字(盖章)[24] - 董事及高管应敦促各部门等做好重大信息收集上报工作[24]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担责[25]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