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条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7] - 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发生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14][15] - 董事会同意召开,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4][15] - 审计委员会同意请求,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7]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2]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应决议利润分配方案并作为年度股东会提案[22]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4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的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4]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5] 特殊事项决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8]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的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8][39] 其他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8] - 上市公司在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2] - 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53] - 议事规则“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56]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同样[56]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57]
菲利华(300395) -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