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获批首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248.96万元[5] - 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62,489,6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2] - 公司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4000万股,由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全部认购,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12] 股东信息 -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200万股,持股比例55.00%[11] - 朱志浩持股280万股,持股比例7.00%[11] - 潘国良持股160万股,持股比例4.00%[11] - 傅勤衡持股120万股,持股比例3.00%[11] - 张祖德持股120万股,持股比例3.00%[11] - 陆晓胜持股80万股,持股比例2.00%[11] - 多位股东合计净资产为4000,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同,如张小玲净资产120,占比3.00%[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因特定情形收购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25]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或内容违反章程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28][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就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损失提起诉讼[31][32] 公司资本变动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16][2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规定程序办理[20] 担保与交易审议 - 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2]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2]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2]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2]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75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75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应比照规定提供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8]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应比照规定提供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3] - 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且不得变更[6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6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但包括通知发出当日[6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确需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延期需说明延期后日期[6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0]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7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董事1名[91]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每届第一次会议可在当天通知[9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情形下,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94] -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94]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10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0]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03] 利润分配与财务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1]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2] - 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13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40%[13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134]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49]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50]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52]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52]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4] - 董事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54]
苏轴股份(920418)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