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微电(68868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7] 减持计划规定 - 董事和高管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0]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0]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应在规定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1]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2]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2]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12] - 违反制度的董事和高管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可给予内部处罚[19]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应在规定时点和期间向董秘申报更新个人信息[15] - 需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适用规范不一致时,以适用规范规定为准[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