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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微电(68868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银河微电银河微电(SH:688689)2025-10-13 19:01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4] - 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并保障公平公正[5] - 公开选聘应通过官网等发布含评价要素的选聘文件[6] - 选聘一般程序含财务准备等[6]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受聘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情况报告[4] - 可调查事务所执业质量等情况[7] - 应关注多种需关注的情形[18][19] 评价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应披露相关情况[9] 改聘与续聘 - 事务所出现执业质量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1] - 续聘时审计委评价为否定性意见应改聘[9] 人员轮换与资料保存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承担特定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5]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时间要求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 事务所主动终止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审计委[13]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