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文旅(000558)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 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 报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