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30024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 公司股份。 第四条 ...